2013-岳陽縣漁政局決算收支表
單位:萬元
收 入 |
支 出 |
||
項 目 |
2013-決算數(shù) |
項 目 |
2013-決算數(shù) |
一、一般決算撥款(補助) |
500.7 |
一、基本支出 |
581.2 |
1、經(jīng)費撥款(補助) |
460.7 |
﹙一﹚工資福利支出 |
299.5 |
2、納入決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拔款 |
40 |
﹙二﹚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 |
169.2 |
二、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拔款 |
|
﹙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
112.5 |
三、政府性基金撥款 |
|
二、項目支出 |
371 |
四、事業(yè)單位經(jīng)營收入 |
|
三、事業(yè)單位經(jīng)營支出 |
|
五、上級補助收入 |
321.7 |
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
|
六、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
|
五、上繳上級支出 |
|
七、其他收入 |
20 |
六、結(jié)余 |
|
八、上-結(jié)余 |
109.8 |
|
|
收 入 總 計 |
952.2 |
支 出 總 計 |
952.2 |
2013-岳陽縣漁政局“三公”經(jīng)費決算情況表
單位:萬元
項 目 |
本-決算數(shù) |
合 計 |
31.7 |
1、因公出國(境)費用 |
|
2、公務接待費 |
8.8 |
3、公務用車費 |
22.9 |
其中:(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8.1 |
(2)公務用車購置 |
14.8 |
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決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jīng)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3-岳陽縣漁政局單位決算說明
按照《岳陽縣財政預決算公開實施方案》的要求,我局認真組織和部署了財政決算工作,現(xiàn)就我局決算的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我局基本情況
我局作為東洞庭湖漁業(yè)行政執(zhí)法主體,有干部職工92人,其中在職人員78人,離退休14人,臨聘人員2人。下設城陵磯站、鹿角站、紅旗湖站、北洲站4個漁政站和1個執(zhí)法監(jiān)察大隊,有執(zhí)法公務船4艘,快艇7艘,公務執(zhí)法車1臺。
二、我局決算收支總額及分類
(一)2013-我局決算收入總額為952.2萬元。
1、一般財政撥款500.7萬元
(1)財政經(jīng)費撥款460.7萬元
(2)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40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321.7萬元
3、其他收入20萬元
4、上-結(jié)余109.8萬元。
(二)2013-我局決算支出總額為 952.2萬元。
1、基本支出 581.2萬元。
(1)在職人員工資福利支出299.5萬元。
(2)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169.2萬元。
(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12.5萬元。
2、項目支出 371萬元。(包括春季禁漁開支、害業(yè)整治開支、江豚保護開支、漁政站湖場包干經(jīng)費、造船項目設計開支、人工放流開支、漁港碼頭建設開支、蒙華鐵路項目、漁砂協(xié)調(diào)開支及遺留問題處理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