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
2015-度部門決算公開
一、部門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岳陽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是岳陽縣人民政府組成工作部門,為全額財政撥款正科級行政事業(yè)單位。負責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常工作,代表縣政府綜合監(jiān)管、指導、協(xié)調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組織協(xié)調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xié)調安全生產行政執(zhí)法工作,擬訂安全生產發(fā)展規(guī)劃,監(jiān)督管理縣屬工礦商貿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承擔作業(yè)場所職業(yè)衛(wèi)生監(jiān)督檢查、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煤礦及非煤礦山的安全行政許可和安全監(jiān)管,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及“三同時”審查。設5個內設機構:辦公室(法規(guī)股、行政審批辦公室)、非煤危化股、煙花爆竹股、綜合協(xié)調股、行業(yè)監(jiān)管股。下設安全生產監(jiān)管執(zhí)法隊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兩個二級機構,二級機構均未獨立核算。全局現(xiàn)有在職在編干部27人,“三性”用工2人,無退休人員。固定資產-末總值91.8萬元,其中一般公務用車車輛1臺,價值19.7萬元。
二、2015-度部門決算表
附表一:決算收支總表
附表二:支出決算明細表
附表三:“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表
三、部門決算執(zhí)行情況分析
(一)部門決算基本情況
1、-度收支決算情況
2015-度,我局收入總計381.6萬元,即財政撥款收入224萬元,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157.6萬元。全-支出總計381.6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10.5萬元,占總支出的29%;商品和服務支出74.5萬元,占總支出的20%;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26.1萬元,占總支出的7%;項目支出170.5萬元,占總支出的44%。
2、-度“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2015-“三公”經費支出合計18.1萬元,比公開的2015-部門預算數(shù)減少0.9萬元,系我局今-采取降低公務成本、減免浪費、減少行政支出、提高行政經費使用效率等一系列舉措的顯著成果。分項為: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元,預算金額0元;公務接待89批次,540人,共支出5.8萬元,比預算數(shù)減少0.2萬元,降低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2.3萬元,未新購置車輛,比預算減少0.7萬元,降低5%。
3、-度機關運行經費決算情況
2015-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11.1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36.6萬元,主要用于在職干部職工工資及津補貼的發(fā)放、對個人及家庭的補助等,常公用經費74.5萬元,用于機關常維護工作,如水電費、辦公費、維修費等方面。
4、-度政府采購支出決算情況
2015-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合計42.51萬元,其中通用設備7.78萬元,專用設備41.73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設備、耗材及安全裝備采購,采購程序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相關制度規(guī)定執(zhí)行。
(二)、下一步措施及建議
2015-,我局在局領導的正確領導和各部門的密切配合下,以“開源節(jié)流”為宗旨,堅持科學理財、依法理財,確保資金和資產的安全完整,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下一步,我局將根據(jù)-度預算要求,按照“科學、規(guī)范、統(tǒng)一、高效”的原則,量入為出,嚴格執(zhí)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強化事前預算、事中控制、事后監(jiān)督;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切實降低資金的使用成本;進一步完善機關公用經費定額管理辦法,不斷提高依法理財能力,為全縣的縣域經濟發(fā)展提供安全的發(fā)展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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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陽縣2015-度安監(jiān)局支出決算明細表 | ||||||||||||
單位:萬元 | ||||||||||||
經濟科目 | 項目名稱/科目 | 資金來源 | ||||||||||
合計 | 當-財力 | 上-結轉 | ||||||||||
財政預算撥款(補助) | 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 | 政府性基金撥款 | 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 | 上級補助收入 |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 其他收入 | ||||||
小計 | 經費撥款 | 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 | ||||||||||
合計 | 224 | 157.6 | ||||||||||
工資福利支出 | 基本工資 | 40.5 | ||||||||||
津貼補貼 | 65.9 | |||||||||||
社會保障繳費 | ||||||||||||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 4.1 | |||||||||||
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 | 辦公費 | 7.2 | ||||||||||
印刷費 | 3.3 | |||||||||||
水費 | 1 | |||||||||||
電費 | 2 | |||||||||||
郵電費 | 2.2 | |||||||||||
物業(yè)管理費 | ||||||||||||
公務用運行維護費 | 10.3 | |||||||||||
其他交通費 | ||||||||||||
差旅費 | 0.9 | |||||||||||
維修費 | 2.6 | |||||||||||
會議費 | 1.5 | |||||||||||
勞務費 | 1.9 | |||||||||||
培訓費 | ||||||||||||
公務接待費 | 4.6 | |||||||||||
工會經費 | 5.4 | |||||||||||
福利費 | ||||||||||||
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 | 31.6 | |||||||||||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 離休費 | |||||||||||
退休費 | ||||||||||||
離退休津補貼 | ||||||||||||
醫(yī)療費 | 2.7 | |||||||||||
助學金 | ||||||||||||
住房公積金 | 23.4 | |||||||||||
遺屬費 | ||||||||||||
獎勵金 | ||||||||||||
老干費 | ||||||||||||
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 ||||||||||||
項目支出 | 12.9 | 157.6 | ||||||||||
事業(yè)單位經營支出 | ||||||||||||
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 ||||||||||||
上繳上級支出 | ||||||||||||
結余 | ||||||||||||
其他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