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救助標準及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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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 |
內(nèi)容 |
標準 |
災害應急救助 |
解決受災群眾災后應急期間無力克服的吃、穿、住、醫(yī)等臨時生活困難 |
每人每天20元標準救助,最長救助時間不超過15天。 |
遇難人員家屬撫慰 |
向因災死亡對象家屬發(fā)放一次性撫慰金 |
10000元/人 |
過渡期生活救助 |
國家啟動IV級以上救災應急響應災害后,幫助“因災房屋倒塌或嚴重損壞無房可住、無生活來源、無自救能力”的受災群眾,解決災后過渡期間的基本生活困難。 |
每人每天20元標準救助,最長救助時間不超過90天。 |
倒塌、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 |
幫助受災群眾:1.重建基本住房 2.維修住房 |
對分散供養(yǎng)五保戶、低保戶、重度殘疾人家庭、重點優(yōu)撫對象和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一般貧困戶家庭重建每戶補助不低于2萬元。對損房維修補助每戶2千元。 |
旱災臨時生活困難救助 |
幫助解決口糧和飲水等生活困難 |
人均補助60元 |
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 |
解決冬令春荒期間的口糧、衣被、取暖等生活困難 |
人均口糧補助9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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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特困戶是指特困人員、兜底脫貧對象戶、貧困殘疾人戶和貧困重點優(yōu)撫對象家庭。 2、申請救助流程:戶申請、村評議并且張榜公布、鄉(xiāng)鎮(zhèn)(街道)審核、縣民政局審批、鄉(xiāng)財局打卡發(fā)放。災害應急救助、遇難人員家屬撫慰可采取現(xiàn)金發(fā)放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