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職能
公安機關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人民民主專政政權中具有武裝性質(zhì)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專門機關,其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chǎn),保護公共財產(chǎn),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現(xiàn)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
二、基本情況
1、機構設置
我局機關內(nèi)設:交警大隊、刑偵大隊、治安大隊、巡特警大隊、禁毒大隊、網(wǎng)技大隊、經(jīng)偵大隊、國內(nèi)安全保衛(wèi)大隊、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治安巡邏大隊、政工室、指揮中心、紀監(jiān)室、督察大隊、法制大隊、執(zhí)法辦案中心、警務保障室。下設看守所、拘留所和20個派出所。
2、人員和車輛情況
我局現(xiàn)有在職民警364人(不含交警大隊,交警大隊財務屬財政預、決算單獨單位),退休民警74人;臨雇人員235人;定編公務用車47臺,實有47臺。
三、預算情況
2017-度收入總計8810.3萬元,其中:公共財政撥款7784.3萬元,上級補助收入1026萬元。本-支出總計8810.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903.8萬元(工資福利支出4353.1萬元含協(xié)(輔)警經(jīng)費,商品和服務支出909.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641.1萬元);項目支出2906.5萬元,主要用于“兩所合一”重點工程、治安巡邏大隊經(jīng)費、新建張谷英派出所、執(zhí)法辦案區(qū)建設、公安專項支出等方面。
2017-“三公”經(jīng)費支出合計265萬元。分項為: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2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4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減少主要是由于車改后車輛減少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