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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fā)布機構:縣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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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效日期: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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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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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號:岳縣城管發(fā)〔2022〕27號
關于印發(fā)《縣城管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的通知
來源:岳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   2022-08-15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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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DR-2022-31002

 

 

 

 

 

岳縣城管發(fā)〔2022〕27號

 

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股室:

現將《縣城管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岳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

2022年8月15日

 

 

岳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

第一節(jié) 《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湖南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辦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二節(jié) 《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三節(jié) 《城市公廁管理辦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三章  城市垃圾管理

第一節(jié)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二節(jié)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guī)定》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四章  城區(qū)園林綠化管理

第一節(jié) 《城市綠化條例》《湖南省實施<城市綠化條例>辦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二節(jié) 《城市綠線管理辦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三節(jié) 《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四節(jié) 《岳陽市城市綠線管理辦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五章  公用事業(yè)管理

第一節(jié)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二節(jié) 《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三節(jié) 《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四節(jié) 《城鎮(zhèn)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五節(jié) 《城市照明管理規(guī)定》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六章  城鄉(xiāng)規(guī)劃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辦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七章  城鄉(xiāng)燃氣管理

第一節(jié) 《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二節(jié) 《湖南省燃氣管理條例》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八章  環(huán)境保護管理

第一節(jié)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二節(jié) 《湖南省環(huán)境保護條例》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三節(jié) 《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四節(jié) 《岳陽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五節(jié) 《岳陽市城區(qū)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九章  公安交通管理

第一節(jié)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二節(jié) 《湖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三節(jié) 《岳陽市機動車停車條例》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十章  工商管理

《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十一章  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

第一節(jié)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二節(jié)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和監(jiān)督行政處罰裁量權行為,保障行政處罰實施機關正確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規(guī)定》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結合我縣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工作實際,制定本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二條 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是指岳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細化標準。

第三條 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應當遵循行政合理性原則,應當遵循處罰法定、公開、公正原則。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注重對違法行為的糾正和對違法行為人的教育。要綜合衡量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社會危害程度、主觀過錯等相關因素。對事實、性質、情節(jié)及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違法行為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時,所適用的法律依據、處罰種類和幅度應當基本相同。

第四條 局屬行政執(zhí)法大隊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時,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當先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的,應當先責令改正或限期改正,不改正或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

責令改正的期限根據案件實際確定,一般不超過十五日,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有明確規(guī)定的除外。

當事人有違法所得,除依法應當退賠的外,應當予以沒收。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局屬行政執(zhí)法大隊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時,應當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時間、區(qū)域、面積、體積、情節(jié)輕重程度、危害后果等基本要素作出裁量結果。

前款所指的裁量結果分為從重、一般、從輕三個檔次。

當事人在責令期限內自行改正的,屬于輕微違法行為,適用從輕檔次處罰;

當事人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屬于一般違法行為,適用一般檔次處罰;

當事人拒不改正,或違反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屬于嚴重違法行為,適用從重檔次處罰。

第六條 局屬行政執(zhí)法大隊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時,當事人同時具有基準規(guī)定的從重、一般和從輕檔次中所列的違法情節(jié)兩種以上的,取最重的違法情節(jié)在自由裁量幅度內進行裁量。

第七條 局屬行政執(zhí)法大隊,對違法行為作出罰款的處罰決定,有法定罰款幅度,裁量結果為從重、一般、從輕檔次的,分別按下列公式計算:

從重檔次處罰:[(X-Y)×70%+Y]以上至法定最高罰款金額;

一般檔次處罰:[(X-Y)×30%+Y]以上,[(X-Y)×70%+Y]以下(不含本數);

從輕檔次處罰:[(X-Y)×30%+Y]以下至法定最低罰款金額。

上述公式中X為法定最高罰款金額,Y為法定最低罰款金額。按上述公式確定的罰款金額不得超過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限度。

第八條 對同一違法行為,可以適用多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實施行政處罰的,應當遵循上位法優(yōu)于下位法的原則;當事人同一違法行為同時違反同一機關制定的效力相同的法律規(guī)范,應當遵循新法優(yōu)于舊法、特別法優(yōu)于一般法的原則,并依據基準表的具體規(guī)定執(zhí)行。

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既可以單處又可以并處行政處罰的,對輕微違法行為,一般實施單處的處罰方式;對嚴重違法行為,優(yōu)先適用并處的處罰方式。

第九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處罰:

(一)違法行為人違法時不滿14周歲的;

(二)精神病人、智力殘疾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發(fā)生違法行為的;

(三)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fā)現的,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五)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十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減輕或從輕處罰: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二)主動改正或者及時終止違法行為,危害后果輕微的;

(三)違法行為雖已實施但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

(五)配合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六)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違法行為的;

(七)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其他行為。

第十一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罰:

(一)屢次違法的,即:行政相對人經多次勸導教育(有書面記錄的)或被處罰后仍然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

(二)故意隱瞞、弄虛作假,妨礙調查取證的;

(三)隱匿、銷毀違法行為證據的;

(四)脅迫、誘騙、教唆他人實施違法行為的;

(五)違法行為被新聞媒體曝光、社會影響較大的;

(六)違法行為情節(jié)惡劣,造成嚴重后果的;

(七)其他法定應當從重處罰的情節(jié)。

第十二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頂格處罰:

(一)抗拒檢查,妨礙執(zhí)法、暴力抗法的;

(二)對投訴人、舉報人或者執(zhí)法人員實施打擊報復的;

(三)違法行為的方式或結果危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拒不改正違法行為,消除嚴重危害后果的;

(五)其他應當頂格處罰的情節(jié)。

第二章  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

第一節(jié) 《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2017年修訂)《湖南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辦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十三條 《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湖南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

一 、《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單位除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可以并處警告、罰款:

(一)隨地吐痰、便溺、亂扔果皮、紙屑、煙頭等廢棄物的。

(二)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以及樹木上涂寫、刻畫或者未經批準張掛、張貼宣傳品等的。

(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街道的臨街建筑物的陽臺和窗外,堆放、吊掛有礙市容的物品的。

(四)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方式傾倒垃圾、糞便的。

(五)不履行衛(wèi)生責任區(qū)清掃保潔義務或者不按規(guī)定清運、處理垃圾和糞便的。

(六)運輸液體、散裝貨物不作密封、包扎、覆蓋,造成泄漏、遺撒的。

(七)臨街工地不設置護欄或者不作遮擋,停工場地不及時整理并作必要覆蓋或者竣工后不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影響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的。”

二 、《湖南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辦法》第二十五條:“有《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所列行為之一,應當給予罰款處罰的,其罰款額度為5元以上100元以下。”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及時糾正違法行為或采取補救措施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未糾正或糾正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違反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十四條 《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湖南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

一、《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飼養(yǎng)家畜家禽影響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單位,責令其限期處理或者予以沒收,并可處以罰款。”

二、《湖南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辦法》第二十六條:“有《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所列行為,應當給予罰款處罰的,其罰款額度為50元以上200元以下。”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自行處理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處理或處理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違反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十五條 《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湖南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

一、《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單位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可處以罰款:

(一)未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擅自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影響市容的;

(二)未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擅自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影響市容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拆除環(huán)境衛(wèi)生設施或者未按批準的拆遷方案進行拆遷的。”

二、《湖南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辦法》第二十七條:“有《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所列行為之一,應當給予罰款處罰的,其罰款額度為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一)擅自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影響市容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擅自設置戶外廣告面積2平方米以下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擅自設置戶外廣告面積2平方米以上5平方米以下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擅自設置戶外廣告面積5平方米以上的。

(二)擅自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影響市容的,或者未經批準擅自拆除環(huán)境衛(wèi)生設施或者未按批準的拆遷方案進行拆遷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及時停止違法行為,自行清理、拆除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清理、拆除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清理、拆除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造成嚴重危害后果,或違反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十六條 《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湖南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辦法》第二十八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

一、《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huán)境衛(wèi)生標準的建筑物或者設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有關單位和個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主管部門或者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強制拆除,并可處以罰款。”

二、《湖南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辦法》第二十八條:“有《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行為,應當給予罰款處罰的,其罰款額度為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規(guī)定期限內自行改造或拆除,未造成較大后果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逾期未改造或未拆除需要強制拆除,建設面積較小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逾期未改造或未拆除需要強制拆除,建設面積較大的。

第十七條 《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湖南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

一、《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損壞各類環(huán)境衛(wèi)生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單位除責令其恢復原狀外,可以并處罰款;盜竊、損壞各類環(huán)境衛(wèi)生設施及其附屬設施,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guī)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湖南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辦法》第二十九條:“有《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行為的,應當給予罰款處罰的,其罰款額度為50元以上1000元以下;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被損壞設施的實際造價賠償。”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經責令后及時恢復原狀,未造成損失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經責令后及時恢復原狀,造成了一定損失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損壞各類環(huán)境衛(wèi)生設施及其附屬設施,不能恢復原狀,或造成嚴重損失的。

第十八條 《湖南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辦法》第三十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湖南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 辦法》第三十條:“違反本實施辦法規(guī)定,由城市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行政管理部門或者法規(guī)授權的部門責令改正,有下列(一)至(六)項行為的,可以并處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罰款;有下列(七)至(十一)項行為的,可以并處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擅自在電桿上張貼、涂寫、刻畫和張掛物品的;

(二)擅自在市區(qū)散發(fā)廣告、宣傳品,影響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的;

(三)建筑材料等堆放在護欄圍檔外的;

(四)在市區(qū)亂倒垃圾、糞便、污水或者沿途燃放鞭炮、拋撒冥紙的;

(五)在街道、廣場等公共場所焚燒樹葉、枯草的;

(六)亂停、亂放交通運輸工具,影響城市市容的;

(七)擅自擺設攤點,影響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的;

(八)向車外拋棄、傾掃廢棄物,影響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的;

(九)施工場地的施工車輛不按指定的路線、時間行駛,不按指定地點傾倒渣土,或者渣土、沙石等沿途撤落,影響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的;

(十)施工場地的泥漿水未沉淀排入下水道的;

(十一)在市區(qū)內擅自設置屠宰點,影響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的。”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造成嚴重危害后果,或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二節(jié) 《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十九條  《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罰款:

(一)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guī)定,在道路、廣場等戶外公共場所懸掛、張貼、涂寫、刻畫、散發(fā)廣告品影響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的,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拒不改正,在道路、廣場等戶外公共場所懸掛、張貼、涂寫、刻畫1處影響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散發(fā)廣告品影響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散發(fā)廣告品人員1人次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拒不改正,在道路、廣場等戶外公共場所懸掛、張貼、涂寫、刻畫2處以下影響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散發(fā)廣告品影響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的,散發(fā)廣告品人員在2人次以下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拒不改正,在道路、廣場等戶外公共場所懸掛、張貼、涂寫、刻畫3處以上影響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散發(fā)廣告品影響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的,散發(fā)廣告品人員在3人次以上的。

第二十條 《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未設置圍擋作業(yè)、未對施工場地進出路口和出場車輛沖洗、未將泥漿和渣土等廢棄物運到指定地點處置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一)未設置圍擋作業(yè)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未設置圍擋作業(yè)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下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未設置圍擋作業(yè)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上30平方米以下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未設置圍擋作業(yè)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上的。

(二)未對施工場地進出路口和出場車輛沖洗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經責令后改正,未造成路面污染但車身不潔影響市容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造成施工場地進出口及路面污染較小,或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造成施工場地進出口及路面污染較大,或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三)未將泥漿和渣土等廢棄物運到指定地點處置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經責令后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經責令后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三節(jié) 《城市公廁管理辦法》(2011年修正)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二十一條 《城市公廁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市公廁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凡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城市人民政府環(huán)境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情節(jié)給予警告,責令期限改正或者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二十二條 《城市公廁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市公廁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對于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城市人民政府環(huán)境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其恢復原狀、賠償損失,并處以罰款:

(一)在公廁內亂丟垃圾、污物,隨地吐痰,亂涂亂畫的;

(二)破壞公廁設施、設備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占用或者改變公廁使用性質的。”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亂丟垃圾、污物,隨地吐痰,亂涂亂畫,及時停止違法行為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破壞公廁設施、設備或擅自占用、改變公廁使用性質,經責令后及時恢復原狀,造成一定損失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破壞公廁設施、設備或擅自占用、改變公廁使用性質,不能恢復原狀,造成嚴重損失的。

第三章 城市垃圾管理

第一節(jié)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2015年修正)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二十三條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單位和個人未按規(guī)定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huán)境衛(wèi)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可處以應交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三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對個人可處以應交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三倍以下且不超過1000元的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不足一個月未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超過一個月不足三個月未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超過三個月以上未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第二十四條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guī)定,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規(guī)劃和環(huán)境衛(wèi)生設施標準配套建設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設施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huán)境衛(wèi)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二十五條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四十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四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 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投入使用不足2個月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投入使用超過2個月,不足6個月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投入使用超過6個月的。

第二十六條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未經批準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場所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huán)境衛(wèi)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違法行為造成較大社會影響、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二十七條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隨意傾倒、拋灑、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huán)境衛(wèi)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個人有以上行為的,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隨意傾倒、拋灑、堆放城市生活垃圾不足1立方米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隨意傾倒、拋灑、堆放城市生活垃圾1立方米以上不足5立方米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隨意傾倒、拋灑、堆放城市生活垃圾5立方米以上,或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二十八條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未經批準,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或者處置活動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huán)境衛(wèi)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3萬元的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企業(yè)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或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許可證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或者處置活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3萬元罰款。

第二十九條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yè),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生活垃圾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huán)境衛(wèi)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沿途丟棄、遺撒生活垃圾不足10平方米或者1立方米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沿途丟棄、遺撒生活垃圾10-30平方米或者1-5立方米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沿途丟棄、遺撒生活垃圾30平方米或者5立方米以上的。

第三十條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從事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yè)不履行本辦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義務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huán)境衛(wèi)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企業(yè)不履行本辦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義務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huán)境衛(wèi)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一)從事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yè)不履行辦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義務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造成了10平方米以下的生活垃圾堆積、污染,在責令期限內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造成了10-30平方米的生活垃圾堆積、污染,或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造成了30平方米以上的生活垃圾堆積、污染,或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二)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企業(yè)不履行本辦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義務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造成環(huán)境污染損失較小且在責令期限內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造成環(huán)境污染損失較大,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造成嚴重環(huán)境污染及損失,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或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三十一條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yè),未經批準擅自停業(yè)、歇業(yè)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huán)境衛(wèi)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的企業(yè),未經批準擅自停業(yè)、歇業(yè)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huán)境衛(wèi)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違法行為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或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二節(jié)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guī)定》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三十二條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以罰款:(一)將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二)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垃圾的;(三)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筑垃圾的;

單位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行為之一的,處3000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個人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行為之一的,處200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處3000元以下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一)將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混入的建筑垃圾、危險廢物不足1立方米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混入的建筑垃圾、危險廢物1立方米以上不足5立方米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混入的建筑垃圾、危險廢物5立方米以上的。

(二)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筑垃圾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棄置場收納建筑垃圾不足20立方米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棄置場收納建筑垃圾20立方米以上不足80立方米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棄置場收納建筑垃圾80立方米以上的。

第三十三條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一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一條:“建筑垃圾儲運消納場受納工業(yè)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受納工業(yè)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垃圾不足20立方米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受納工業(yè)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垃圾20-80立方米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受納工業(yè)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垃圾80立方米以上的。

第三十四條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二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未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環(huán)境污染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主管部門責令期限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施工單位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處置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主管部門責令期限改正,給予警告,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一)施工單位未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環(huán)境污染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未及時清運建筑垃圾不足20立方米,造成污染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未及時清運建筑垃圾20立方米以上不足80立方米,造成污染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未及時清運建筑垃圾80立方米以上,造成污染的。

(二)施工單位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處置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實際處置建筑垃圾量在40立方米以下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實際處置建筑垃圾量在40立方米以上100立方米以下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實際處置建筑垃圾量在100立方米以上的。

第三十五條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三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三條:“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筑垃圾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建筑垃圾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造成道路污染的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下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造成道路污染的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上20平方米以下。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造成道路污染的面積在20平方米以上的。

第三十六條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四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四條:“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三十七條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五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施工單位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建設單位、運輸建筑垃圾的單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的;

(二)處置超出核準范圍的建筑垃圾的。”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擅自處置建筑垃圾量或超出核準范圍處置建筑垃圾量在40立方米以下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擅自處置建筑垃圾量或超出核準范圍處置建筑垃圾量在40立方米以上100立方米以下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擅自處置建筑垃圾量或超出核準范圍處置建筑垃圾量在100立方米以上的;拒不改正的, 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三十八條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六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單位違反規(guī)定造成道路污染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下,或傾倒、拋灑、堆放的建筑垃圾量在20立方米以下的;個人違反規(guī)定造成道路污染的面積在5平方米以下,或傾倒、拋灑、堆放的建筑垃圾量在1立方米以下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單位違反規(guī)定造成道路污染的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上30平方米以下,或傾倒、拋灑、堆放的建筑垃圾量在20立方米以上50立方米以下的;個人違反規(guī)定造成道路污染的面積在5平方米以上10平方米以下,或傾倒、拋灑、堆放的建筑垃圾量在1立方米以上5立方米以下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單位違反規(guī)定造成道路污染的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上,或傾倒、拋灑、堆放的建筑垃圾量在50立方米以上的;個人違反規(guī)定造成道路污染的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上,或傾倒、拋灑、堆放的建筑垃圾量在5立方米以上的。

第四章  城區(qū)園林綠化管理

第一節(jié)  《城市綠化條例》(2017年修訂)《湖南省實施<城市綠化條例>辦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三十九條 《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六條、《湖南省實施<城市綠化條例>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

一、《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責令停止侵害,可以并處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損壞城市樹木花草的;

(二)擅自砍伐城市樹木的;

(三)砍伐、擅自遷移古樹名木或者因養(yǎng)護不善致使古樹名木受到損傷或者死亡的;

(四)損壞城市綠化設施的。”

二、《湖南省實施<城市綠化條例>辦法》第二十九條:“有《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行為,應當給予罰款處罰的,罰款數額為1000元以下。

有《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四)項行為,應當給予罰款處罰的,罰款數額為5000元以下。

有《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行為,應當給予罰款處罰的,罰款數額為3萬元以下。

有《條例》二十七條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及時停止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造成城市樹木或綠化設施損壞無法恢復原狀、采取補救措施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造成古樹名木損傷或死亡的。

第四十條 《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七條、《湖南省實施<城市綠化條例>辦法》第三十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

一、《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七條:“未經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綠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退還、恢復原狀,可以并處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

二、《湖南省實施<城市綠化條例>辦法》第三十條:“有《條例》第二十八條行為,應當給予罰款處罰的,罰款數額為3萬元以下。”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占用綠地面積不足3平方米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占用綠地面積在3平方米以上10平方米以下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占用綠地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上,或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四十一條 《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八條、《湖南省實施<城市綠化條例>辦法》第三十一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

一、《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八條:“對不服從公共綠地管理單位管理的商業(yè)、服務攤點,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二、《湖南省實施<城市綠化條例>辦法》第三十一條:“有《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行為,應當給予罰款處罰的,罰款數額為2000元以下。”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不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二節(jié)  《城市綠線管理辦法》(2011年修正)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四十二條 《城市綠線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市綠線管理辦法》第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在城市綠地范圍內進行攔河截溪、取土采石、設置垃圾堆場、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對城市生態(tài)環(huán)境造成破壞活動的,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城市綠地范圍內進行攔河截溪壩長度10米以下的、取土采石50立方米以下的、堆放垃圾10立方米以下的、排放污水10立方米以下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城市綠地范圍內進行攔河截溪,壩長度10米以上20米以下的、取土采石50立方米以上100立方米以下、堆放垃圾10立方米以上20立方米以下、排放污水10立方米以上20立方米以下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在城市綠地范圍內進行攔河截溪壩長度20米以上、取土采石100立方米以上、堆放垃圾20立方米以上、排放污水20立方米以上的。

第三節(jié) 《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四十三條 《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規(guī)定損毀城市花草樹木、綠化設施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害,賠償損失,可以處損毀價值二倍以下的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不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四節(jié) 《岳陽市城市綠線管理辦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四十四條 《岳陽市城市綠線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岳陽市城市綠線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在城市綠線范圍內,不符合規(guī)劃要求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由市城市綠化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限期遷出。”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不符合規(guī)劃要求的,責令改正,限期遷出。

第四十五條 《岳陽市城市綠線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岳陽市城市綠線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綠化建設工程的設計方案,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的設計方案施工的,由市城市綠化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的設計方案施工的,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

第四十六條 《岳陽市城市綠線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岳陽市城市綠線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三款規(guī)定,建設單位拒不繳納異地綠化建設資金的,由市城市綠化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未繳納的,可以并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不足一個月未繳納異地綠化建設資金,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超過一個月不足三個月未繳納異地綠化建設資金,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超過三個月未繳納異地綠化建設資金,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

第四十七條 《岳陽市城市綠線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岳陽市城市綠線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guī)定,擅自占用城市綠線范圍內的用地或者改變其使用性質,臨時占用城市綠線范圍內的用地超過批準期限的,由市城市綠化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恢復原狀,并按照實際占用時間處以每日每平方米100元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自逾期之日起處以每日每平方米200元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自行改正、恢復原狀的,按照實際占用時間處以每日每平方米100元的罰款;逾期未改正或無法恢復原狀的,自逾期之日起處以每日每平方米200元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八條 《岳陽市城市綠線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岳陽市城市綠線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擅自砍伐、移植城市樹木花草的,由市城市綠化主管部門責令停止侵害,按照損失的評估值賠償,并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及時停止違法行為,損失較小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不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不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損失較大,或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四十九條 《岳陽市城市綠線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岳陽市城市綠線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有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行為的,由市城市綠化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責令停止侵害,可以并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并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有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三)項至第(七)項行為的,由市城市綠化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責令停止侵害,可以并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因交通事故損壞城市綠化及設施的,交警部門在處理交通事故時應當及時通知市城市綠化主管部門,造成的損失由事故責任人賠償。”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及時停止侵害或在責令期限內自行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未停止侵害,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未停止侵害,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或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五章   公用事業(yè)管理

第一節(jié)《城市道路管理條例》(2019年修訂)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五十條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設計、施工,限期改正,可以并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已經取得設計、施工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的,提請發(fā)證機關吊銷設計、施工資格證書:

(一)未取得設計、施工資格或者未按照資質等級承擔城市道路的設計、施工任務的; 

(二)未按照城市道路設計、施工技術規(guī)范設計、施工的; 

(三)未按照設計圖紙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圖紙的。”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1)未按照資質等級承擔城市道路的設計、施工任務的;(2)未按照城市道路設計、施工技術規(guī)范設計、施工的;(3)未按照設計圖紙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圖紙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未取得設計、施工資格承擔城市道路的設計、施工任務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未取得設計、施工資格承擔城市道路的設計、施工任務并已實際完成,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五十一條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規(guī)定,擅自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工程造價百分之二以下的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使用時間不超過1個月的。

2、 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使用時間超過1個月不足3個月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使用時間超過3個月或不足3個月但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五十二條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或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2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對設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種管線的檢查井、箱蓋或者城市道路附屬設施的缺損及時補缺或者修復的;

(二)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現場設置明顯標志和安全防圍設施的; 

(三)占用城市道路期滿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時清理現場的; 

(四)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設各種管線、桿線等設施,不按照規(guī)定辦理批準手續(xù)的; 

(五)緊急搶修埋設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線,不按照規(guī)定補辦批準手續(xù)的;

(六)未按照批準的位置、面積、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動位置、擴大面積、延長時間,未提前辦理變更審批手續(xù)的。”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一)未對設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種管線檢查井、箱蓋或者城市道路附屬設施的缺損及時補缺或者修復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缺損1處,及時修復未造成損害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缺損1-5處,未及時補缺或修復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缺損5處以上,未及時補缺或修復的。

(二)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現場設置明顯標志和安全防圍設施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1平方米以下(不含1平方米)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1平方米以上(含1平方米)20平方米以下。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20平方米以上的。

(三)占用城市道路期滿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時清理現場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現場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下的,或者造成路面污染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下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現場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上20平方米以下的,或者造成路面污染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上20平方米以下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現場面積在20平方米以上的;或者造成路面污染面積在20平方米以上的;

(四)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設各種管線、桿線等設施,不按照規(guī)定辦理批準手續(xù)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五)緊急搶修埋設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線,不按照規(guī)定補辦批準手續(xù)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六)未按照批準的位置、面積、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下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在10平方米以上30平方米以下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或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在30平方米以上的,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

(說明:①未按照批準的位置、期限的處罰,按實際占用城市道路的面積計算。②未按照批準的面積的處罰,按超出批準占用城市道路面積計算。)

(七)需要移動位置、擴大面積、延長時間,未提前辦理變更審批手續(xù)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說明:①擅自移動位置、延長時間的處罰,按實際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面積計算。②擅自擴大面積的處罰,按超出批準挖掘城市道路面積計算。)

(八)其他損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為。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損害、侵占城市道路的面積10平方米以下;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損害、侵占城市道路面積在10-30平方米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損害、侵占城市道路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上的。

第二節(jié)  《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五十三條 《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城市管理部門采取措施恢復原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可以處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

(二)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擅自占用或者破壞盲道等無障礙設施的;

(三)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擅自占用城市橋梁下空間的。”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下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上30平方米以下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上的。

(二)擅自占用或者破壞盲道等無障礙設施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擅自占用或破壞盲道等無障礙設施,長度在5米以下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擅自占用或破壞盲道等無障礙設施,長度在5米以上10米以下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擅自占用或破壞盲道等無障礙設施,長度在10米以上的。

(三)擅自占用城市橋梁下空間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擅自占用城市橋梁下空間,未造成損失且在責令期限內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擅自占用城市橋梁下空間,造成損失較小,或未造成損失但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擅自占用城市橋梁下空間,造成嚴重損失的。

第三節(jié) 《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五十四條 《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四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qū),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將雨水管網、污水管網相互混接的由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經責令后自行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經責令后拒不改正的;經責令后改正但已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造成水體污染的;造成雨水排放不暢,導致道路積水的;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相互混接導致污水排放累計500立方米以上的。

第五十五條 《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單位和個人,未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將污水排入城鎮(zhèn)排水設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qū)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的,由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單位和個人經責令后及時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單位和個人經責令后拒不改正的;或經責令后改正但已造成較重危害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造成水體污染的;造成雨水排放不暢,導致道路積水的;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逾期不改正,排放污水累計800立方米以上的。

第五十六條 《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排水戶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向城鎮(zhèn)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補辦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可以處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排水戶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吊銷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可以向社會予以通報;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一、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向城鎮(zhèn)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及時停止違法行為,采取治理措施,補辦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經責令后拒不停止違法行為,造成損失較大的;經責令后停止違法行為,或者已采取治理措施,補辦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但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逾期仍不補辦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造成水體嚴重污染的;排放污水累計1000立方米以上的。

二、排水戶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水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經責令后及時停止違法行為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經責令后未及時停止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未按要求排放,給水環(huán)境造成特別嚴重污染的;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排放污水累計1500立方米以上的。

第五十七條 《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一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因城鎮(zhèn)排水設施維護或者檢修可能對排水造成影響或者嚴重影響,城鎮(zhèn)排水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未提前通知相關排水戶的,或者未事先向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報告,采取應急處理措施的,或者未按照防汛要求對城鎮(zhèn)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維護、清疏,影響汛期排水暢通的,由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逾期不改正,危害后果可以消除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逾期不改正,影響汛期排水暢通12小時以內,造成了一定危害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給相關排水戶造成嚴重影響的;未向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匯報,未采取應急措施的;已影響汛期排水,導致道路積水的;逾期不改正,影響汛期排水暢通,造成了嚴重危害后果的。

第五十八條 《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二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城鎮(zhèn)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檢測進出水水質的,或者未報送污水處理水質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等信息和生產運營成本等信息的,由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城鎮(zhèn)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擅自停運城鎮(zhèn)污水處理設施,未按照規(guī)定事先報告或者采取應急處理措施的,由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一、城鎮(zhèn)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檢測進出水水質的,或者未報送污水處理水質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等信息和生產運營成本等信息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停止違法行為、及時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未停止違法行為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拒不停止違法行為且造成損失的。

二、城鎮(zhèn)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擅自停運城鎮(zhèn)污水處理設施,未按照規(guī)定事先報告或者采取應急處理措施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經責令后改正,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逾期不改正或經責令后改正但已造成嚴重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拒不改正且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五十九條 《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三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城鎮(zhèn)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或者污泥處理處置單位對產生的污泥以及處理處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未進行跟蹤、記錄的,或者處理處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由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責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后果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單位代為治理,所需費用由當事人承擔;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污泥的,由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單位代為治理,所需費用由當事人承擔;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停止違法行為,采取治理措施,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拒不停止違法行為未造成嚴重后果或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停止違法行為但已造成嚴重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拒不停止違法行為,不采取治理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六十條 《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四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排水單位或者個人不繳納污水處理費的,由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拒不繳納的,處應繳納污水處理費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逾期1個月以下不繳納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逾期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不繳納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逾期3個月以上未繳納的; 2次及以上不按時繳費的;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第六十一條 《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履行日常巡查、維修和養(yǎng)護責任,保障設施安全運行的;

(二)未及時采取防護措施、組織事故搶修的;

(三)因巡查、維護不到位,導致窨井蓋丟失、損毀,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停止違法行為的,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拒不改正違法行為未造成嚴重后果或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停止違法行為但已造成嚴重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拒不改正違法行為且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六十二條 《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六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從事危及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的,由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給予警告;逾期不采取補救措施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或者采取補救措施,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拒不停止違法行為未造成嚴重后果或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停止違法行為但已造成嚴重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拒不停止違法行為,不采取補救措施,且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六十三條 《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七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有關單位未與施工單位、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等共同制定設施保護方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的,由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擅自拆除、改動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由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一、有關單位未與施工單位、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等共同制定設施保護方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經責令后及時改正,制定設施保護方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的,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經責令后拒不改正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責令后改正但已造成嚴重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經責令后拒不改正,且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擅自拆除、改動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經責令后及時改正,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經責令后拒不改正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責令后改正但已造成嚴重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經責令后拒不改正,且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四節(jié)  《城鎮(zhèn)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六十四條 《城鎮(zhèn)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的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處罰依據:《城鎮(zhèn)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在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覆蓋范圍內,未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將污水排入城鎮(zhèn)排水設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qū)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的,由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同《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四十九條。

第六十五條 《城鎮(zhèn)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處罰依據:《城鎮(zhèn)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排水戶未取得排水許可,向城鎮(zhèn)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補辦排水許可證,可以處50萬元以下罰款;對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可以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同《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條。

第六十六條 《城鎮(zhèn)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的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處罰依據:《城鎮(zhèn)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排水戶未按照排水許可證的要求,向城鎮(zhèn)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吊銷排水許可證,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并將有關情況通知同級環(huán)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向社會予以通報;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同《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條。

第六十七條 《城鎮(zhèn)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的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處罰依據:《城鎮(zhèn)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排水戶名稱、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項變更,未按本辦法規(guī)定及時向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的,由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3萬元以下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排水戶經責令后及時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排水戶經責令后未及時改正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排水戶經責令后拒不改正,造成較重危害后果的。

第六十八條 《城鎮(zhèn)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的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處罰依據:《城鎮(zhèn)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排水戶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排水許可的,可以處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排水戶經責令后及時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排水戶經責令后未及時改正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排水戶經責令后拒不改正,造成較重危害后果的。

第六十九條 《城鎮(zhèn)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的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處罰依據:《城鎮(zhèn)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排水戶因發(fā)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fā)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沒有立即停止排放,未采取措施消除危害,或者并未按規(guī)定及時向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報告的,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可以處3萬元以下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排水戶經責令后及時停止違法行為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排水戶經責令后未及時停止違法行為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排水戶經二次責令后仍未及時停止違法行為的;造成較重危害后果的。

第七十條 《城鎮(zhèn)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的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處罰依據:《城鎮(zhèn)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從事危及城鎮(zhèn)排水設施安全的活動的,由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給予警告;逾期不采取補救措施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同《城鎮(zhèn)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六條。

第七十一條 《城鎮(zhèn)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的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處罰依據:《城鎮(zhèn)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排水戶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拒不接受水質、水量監(jiān)測或者妨礙、阻撓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依法監(jiān)督檢查的,由城鎮(zhèn)排水主管部門給予警告;情節(jié)嚴重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排水戶經責令后及時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排水戶經責令后未及時改正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排水戶經二次責令后仍未改正的;造成較重危害后果的。

第五節(jié) 《城市照明管理規(guī)定》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七十二條 《城市照明管理規(guī)定》第三十一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市照明管理規(guī)定》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規(guī)定,在城市景觀照明中過度照明等超能耗標準行為的,由城市照明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逾期未改正或改正不符合要求,影響照明設施較輕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逾期未改正或改正不符合要求,影響照明設施較重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逾期未改正影響照明設施嚴重的;違反本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七十三條 《城市照明管理規(guī)定》第三十二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市照明管理規(guī)定》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規(guī)定,并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行為之一的,由城市照明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一)在城市照明設施上刻劃、涂污;

(二)在城市照明設施安全距離內,擅自植樹、挖坑取土或者設置其他物體,或者傾倒含酸、堿、鹽等腐蝕物或者具有腐蝕性的廢渣、廢液;

(三)擅自在城市照明設施上張貼、懸掛、設置宣傳品、廣告;

(四)擅自在城市照明設施上架設線纜、安置其它設施或者接用電源;

(五)擅自遷移、拆除、利用城市照明設施;

(六)其他可能影響城市照明設施正常運行的行為。”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六章  城鄉(xiāng)規(guī)劃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2019年修正)《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辦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七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第六十四條、《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辦法》第四十七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的規(guī)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guī)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二、《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辦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的規(guī)定進行建設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或者鎮(zhèn)、鄉(xiāng)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當事人應當自接到停止建設通知書之日起立即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guī)劃實施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一)未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的規(guī)定進行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guī)劃實施的影響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違法建設面積在1萬平方米以下的,在責令期限內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guī)劃實施影響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建違法建設面積在1萬平方米以上5萬平方米以下的,在責令期限內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guī)劃實施影響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在建違法建設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在責令期限內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guī)劃實施影響的;存量違法建設在責令期限內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guī)劃實施影響的。

(二)未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的規(guī)定進行建設,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自行拆除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不拆除或無法拆除但配合沒收實物或違法所得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不拆除并阻撓強制拆除、不配合沒收實物或違法所得的。

第七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第六十六條、《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辦法》第四十九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第六十六條:“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并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1倍以下的罰款:

(一)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

(二)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

(三)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

二、《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辦法》第四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單位或者個人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發(fā)出責令停止建設通知書,當事人應當自接到停止建設通知書之日起立即停止建設,并在十五日內自行拆除;臨時建設超過批準使用期限不自行拆除的,責令當事人自接到拆除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自行拆除。在十五日內不自行拆除的,可以并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自行拆除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拆除或拆除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七章   城鄉(xiāng)燃氣管理

第一節(jié) 《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2016年修訂)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七十六條 《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燃氣經營者不按照燃氣經營許可證的規(guī)定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3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燃氣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一)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經營液化石油氣在500公斤以下,或者經營天然氣在1000標準立方以下,或者違法所得在5萬元以下且未造成嚴重影響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經營液化石油氣在500公斤以上5000公斤以下,或者經營天然氣在5000標準立方以上2萬標準立方以下,或者違法所得在5萬元以下或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經營液化石油氣在5000公斤以上,或經營天然氣在2萬標準立方以上,或違法所得在5萬元以上或者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

(二)不按照燃氣經營許可證的規(guī)定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經營液化石油氣在2000公斤以下,或經營天然氣在1萬標準立方以下,或違法所得在3萬元以下且未造成嚴重影響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經營液化石油氣在2000公斤以上6000公斤以下,或者經營天然氣在1萬標準立方以上2萬標準立方以下,或者違法所得在3萬元以上且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經營液化石油氣在6000公斤以上,或經營天然氣在2萬標準立方以下,或違法所得在8萬元以下且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七十七條 《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燃氣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燃氣經營許可證;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拒絕向市政燃氣管網覆蓋范圍內符合用氣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供氣的;

(二)倒賣、抵押、出租、出借、轉讓、涂改燃氣經營許可證的;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義務擅自停止供氣、調整供氣量,或者未經審批擅自停業(yè)或者歇業(yè)的;

(四)向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用于經營的燃氣的;

(五)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儲存燃氣的;

(六)要求燃氣用戶購買其指定的產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務;

(七)燃氣經營者未向燃氣用戶持續(xù)、穩(wěn)定、安全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燃氣,或者未對燃氣用戶的燃氣設施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一)拒絕向市政燃氣管網覆蓋范圍內符合用氣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供氣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拒絕向單位供氣戶數在5戶以下,或個人戶數在50戶以下的,或者拒絕供氣時間在24小時以下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拒絕向單位供氣戶數為5戶以上20戶以下,個人戶數為50戶以上200戶以下的,或者拒絕供氣時間在24小時以上48小時以下的,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拒絕向單位供氣戶數在20戶以上,或個人戶數在200戶以上的,或者拒絕供氣時間在48小時以上的,或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倒賣、抵押、出租、出借、轉讓、涂改燃氣經營許可證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違法所得在2萬元以下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違法所得在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違法所得在5萬元以上的或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義務擅自停止供氣、調整供氣量,或者未經審批擅自停業(yè)或者歇業(yè)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受影響單位供氣戶數在5戶以下,受影響個人戶數在50戶以下的,或者受影響時間在4小時以下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受影響單位供氣戶數在5戶以上10戶以下的,或受影響個人戶數在50戶以上200戶以下的,或者受影響時間在4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受影響單位供氣戶數在10戶以上的,或受影響個人戶數在200戶以上的,或者受影響時間在8小時以上的,或事后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四)向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用于經營的燃氣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提供的液化石油氣在200公斤以下,或天然氣在2000標準方以下,或違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提供的液化石油氣在200公斤以上500公斤以下的,或天然氣在2000標準方以上5000標準方以上的,或違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或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提供的液化石油氣在5百公斤以上,或天然氣在5千標準方以上,或違法所得在2萬元以下,或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儲存燃氣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儲存的液化石油氣在200公斤以下的,或天然氣在2000標準方以下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儲存的液化石油氣在200公斤以上500公斤以下的,或天然氣在2000標準方以上5000標準方以上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儲存的液化石油氣在500公斤以上,或天然氣在5000標準方以上,或造成危害后果的。

(六)要求燃氣用戶購買其指定的產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務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涉及單位用戶數在5戶以下的,或個人用戶數在10戶以下的,或違法所得在1萬元以下的,且未造成危害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涉及單位用戶數在5戶以上10戶以下的,或涉及個人用戶數在10戶以上100戶以下的,或違法所得在1萬以上3萬元以下的,或造成一定損失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涉及單位用戶數在10戶以上,或個人用戶數在100戶以上的,或違法所得在3萬元以上的,或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

(七)燃氣經營者未向燃氣用戶持續(xù)、穩(wěn)定、安全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燃氣,或者未對燃氣用戶的燃氣設施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涉及單位用戶數在5戶以下的,或個人用戶數在50戶以下的,或造成損失在1萬以下的,且未造成危害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涉及單位用戶數在5戶以上10戶以下的,或個人用戶數在50戶以上200戶以下的,或造成損失在1萬以上3萬以下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涉及單位用戶數在10戶以上的,或個人用戶數在200戶以上的,或造成損失在3萬元以上的,或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

第七十八條 《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二款:“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銷售充裝單位擅自為非自有氣瓶充裝的瓶裝燃氣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銷售的瓶裝燃氣在20瓶以下,或者違法所得在2000元以下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銷售的瓶裝燃氣在20瓶以上50瓶以下的,或者違法所得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銷售的瓶裝氣瓶數量在50瓶以上的,或者違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

第七十九條 《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燃氣經營者未按照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和安全生產管理的規(guī)定,設置燃氣設施防腐、絕緣、防雷、降壓、隔離等保護裝置和安全警示標志的,或者未定期進行巡查、檢測、維修和維護的,或者未采取措施及時消除燃氣安全事故隱患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改正,造成危害后果輕微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或者在責令期限內改正但造成危害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且造成了危害后果的;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八十條 《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燃氣用戶及相關單位和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可以處1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可以處1000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氣閥門的;

(二)將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線的;

(三)安裝、使用不符合氣源要求的燃氣燃燒器具的;

(四)擅自安裝、改裝、拆除戶內燃氣設施和燃氣計量裝置的;

(五)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使用、儲存燃氣的;

(六)改變燃氣用途或者轉供燃氣的;

(七)未設立售后服務站點或者未配備經考核合格的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人員的;

(八)燃氣燃燒器具的安裝、維修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

盜用燃氣的,依照有關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guī)定進行處罰。”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逾期不改正,危害后果輕微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逾期不改正,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逾期不改正,造成較重危害后果的;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八十一條 《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從事下列活動之一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對單位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yè)或者動用明火的;

(二)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的;

(三)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或者種植深根植物的;

(四)未與燃氣經營者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從事敷設管道、打樁、頂進、挖掘、鉆探等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活動的。”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改正、恢復原狀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造成危害后果輕微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或者在責令期限內改正但造成危害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造成了危害后果的;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八十二條 《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侵占、毀損、擅自拆除、移動燃氣設施或者擅自改動市政燃氣設施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對單位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毀損、覆蓋、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動燃氣設施安全警示標志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恢復原狀,可以處5000元以下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改正的,造成危害后果輕微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或者在責令期限內改正但造成危害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造成了危害后果的;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八十三條 《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建設工程施工范圍內有地下燃氣管線等重要燃氣設施,建設單位未會同施工單位與管道燃氣經營者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或者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未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改正的,造成危害后果輕微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或者在責令期限內改正但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造成了嚴重危害后果的;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二節(jié) 《湖南省燃氣管理條例》(2020年修正)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八十四條 《湖南省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湖南省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燃氣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對違反第一項規(guī)定的處5千元以下罰款;對違反第二項規(guī)定的單位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個人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違反第三項規(guī)定的單位處十萬元以下罰款,個人處一千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毀壞、涂改或者擅自拆除、遷移燃氣設施安全警示標志的;

(二)毀壞或者擅自拆除、遷移公用燃氣設施的;

(三)擅自關閉或者開啟管道燃氣公共閥門的。”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改正的,造成危害后果輕微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或者在責令期限內改正但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造成了嚴重危害后果的;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八十五條 《湖南省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湖南省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燃氣企業(yè)、燃氣銷售網點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燃氣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違反國家燃氣設施運行、維護、搶修等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

(二)未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范和標準定期檢測、檢修、更新燃氣設施的;

(三)無正當理由停止供氣的。”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一)違反國家燃氣設施運行、維護、搶修等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范和標準定期檢測、檢修、更新燃氣設施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改正,造成危害后果輕微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或者在責令期限內改正但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且造成了嚴重危害后果的;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二)無正當理由停止供氣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受影響單位供氣戶數在5戶以下,受影響個人戶數在50戶以下的,或者受影響時間在4小時以下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受影響單位供氣戶數在5戶以上10戶以下的,或受影響個人戶數在50戶以上200戶以下的,或者受影響時間在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受影響單位供氣戶數在10戶以上的,或受影響個人戶數在200戶以上的,或者受影響時間在8小時以上的,或事后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第八十六條 《湖南省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湖南省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燃氣用戶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燃氣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可以處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可以處一千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擅自安裝、改裝、拆遷管道燃氣設施或者改換氣瓶檢驗標記的;

(二)倒灌瓶裝燃氣的;

(三)擅自傾倒瓶裝燃氣殘液的;

(四)進行危害燃氣設施安全的裝飾裝修等活動的。

盜用燃氣的,依照有關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guī)定進行處罰。”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逾期不改正,危害后果輕微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逾期不改正,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逾期不改正,造成較重危害后果的;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八章  環(huán)境保護管理

第一節(jié)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八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條:“違反本法規(guī)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等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工整治:

(一)施工工地未設置硬質密閉圍擋,或者未采取覆蓋、分段作業(yè)、擇時施工、灑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的;

(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時清運,或者未采用密閉式防塵網遮蓋的。

違反本法規(guī)定,建設單位未對暫時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的裸露地面進行覆蓋,或者未對超過三個月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的裸露地面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等主管部門依照前款規(guī)定予以處罰。”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改正的,造成危害后果輕微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或者在責令期限內改正但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拒不改正的;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八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條:“違反本法規(guī)定,運輸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漿等散裝、流體物料的車輛,未采取密閉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遺撒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車輛不得上道路行駛。”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造成污染城市道路面積在10平方米以內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造成污染城市道路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造成污染城市道路面積50平方米以上的。

第八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違反本法規(guī)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yè)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yè)整治。

違反本法規(guī)定,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yè)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法規(guī)定,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qū)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并處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一)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或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但排放的油煙超過檢測標準2倍以下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或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但排放的油煙超過檢測標準的2倍以上5倍以下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或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但排放的油煙超過檢測標準的5倍以上的。

(二)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yè)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經責令后拒不改正,未造成油煙污染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經責令后拒不改正,造成1平方米以下油污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經責令后拒不改正,造成1平方米以上油污的。

(三)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qū)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造成1平方米以下油污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未改正,造成1平方米以上油污的。

第九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條:“違反本法規(guī)定,在人口集中地區(qū)對樹木、花草噴灑劇毒、高毒農藥,或者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法規(guī)定,在人口集中地區(qū)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護的區(qū)域內,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法規(guī)定,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qū)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一)在人口集中地區(qū)對樹木、花草噴灑劇毒、高毒農藥,或者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的或者在人口集中地區(qū)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護的區(qū)域內,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除主次干道、步行街、公園、廣場以外的區(qū)域焚燒,首次查處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除主次干道、步行街、公園、廣場以外的區(qū)域焚燒,第2次查處,或者在主次干道、步行街、公園、廣場焚燒,首次查處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在除主次干道、步行街、公園、廣場以外的區(qū)域焚燒,查處3次及以上的,或者在主次干道、步行街、公園、廣場焚燒,查處2次及以上的。

(二)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qū)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

依照《岳陽市城區(qū)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第八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執(zhí)行。

第二節(jié) 《湖南省環(huán)境保護條例》(2019年修訂)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九十一條  《湖南省環(huán)境保護條例》第三十九條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湖南省環(huán)境保護條例》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法定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按照下列規(guī)定進行處罰:

(一)有第一項行為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二)有第二項行為的,可以對單位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三)有第三項行為的,可以對單位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四)有第四項行為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 經責令后立即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經責令后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三節(jié)  《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九十二條 《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罰款:

(二)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在戶外使用音響器材造成噪聲污染的,處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戶外使用音響器材造成噪聲污染,在責令期限內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戶外使用音響器材造成噪聲污染,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的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在戶外使用音響器材造成噪聲污染,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四節(jié) 《岳陽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九十三條  《岳陽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條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岳陽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按照下列規(guī)定處理:

(一)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規(guī)定,未履行揚塵污染監(jiān)理責任的,責令改正,并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二十條規(guī)定,未落實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要求的,責令改正,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工整治。

(三)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規(guī)定,未落實裝飾裝修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要求的,責令改正,并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工整治。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拒不改正或經整改后再次出現揚塵污染的;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九十四條  《岳陽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一條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岳陽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按照下列規(guī)定處理:

(一)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guī)定,未落實園林綠化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要求的,責令改正,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工整治。

(二)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規(guī)定,造成揚塵污染的,限期清理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可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三)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未落實運輸散裝、流體物料揚塵污染防治要求的,責令改正,并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車輛不得上道路行駛。”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未采取補救措施或改正、補救措施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拒不改正或經整改后再次出現揚塵污染的;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九十五條  《岳陽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三條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岳陽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至第八項、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四項和第二款規(guī)定,未落實揚塵污染防治要求的,由相關主管部門根據職責責令改正,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工整治。”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拒不改正或經整改后再次出現揚塵污染的;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九十六條  《岳陽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岳陽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主管部門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xù)處罰:

(一)未設置硬質圍擋,或者未采取覆蓋、分段作業(yè)、擇時施工、灑水防塵、沖洗地面和車輛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的;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時清運或者未采用密閉式防塵網遮蓋的;

(二)未對暫時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的裸露泥地進行覆蓋或者未對超過三個月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的裸露泥地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的;

(三)未密閉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或者對不能密閉的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未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或者未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的。”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拒不改正的,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xù)處罰。

第五節(jié) 《岳陽市城區(qū)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九十七條 《岳陽市城區(qū)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第八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岳陽市城區(qū)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第八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城管行政執(zhí)法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和及時清掃,沒收煙花爆竹,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并對直接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分別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責令停止燃放后不改正的,對個人處以500元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元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分別處以500元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經責令及時停止燃放、清理的,造成污染輕微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經責令及時停止燃放、清理的,造成一定污染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經責令不停止燃放的,造成較嚴重污染的;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九十八條 《岳陽市城區(qū)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第一十二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岳陽市城區(qū)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第一十二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施放電子禮炮的,由城管行政執(zhí)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個人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并對直接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分別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經責令及時停止違法行為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及時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九章   公安交通管理

第一節(jié)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正)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九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放規(guī)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員不在現場或者雖然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采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輛,駕駛人在現場且立即駛離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輛,駕駛人不在現場的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二節(jié)《湖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一百條 《湖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湖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將配建、增建的停車場擅自停用或者改變用途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每車位每日100元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逾期不改正,處以每車位每日100元罰款。

第一百零一條《湖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湖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三十條:“公共停車場管理人不遵守本辦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逾期不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逾期不改正,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逾期不改正,造成較大危害后果的;依法被查處兩次及以上的。

第一百零二條 《湖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

《湖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擅自占用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場地設置收費停車場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每車位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經責令及時改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及時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違法行為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一百零三條 《湖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

《湖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違法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擅自設置、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或者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設置障礙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每車位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經責令及時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未及時改正或改正未達到要求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違法行為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三節(jié) 《岳陽市機動車停車條例》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一百零四條 《岳陽市機動車停車條例》第三十六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岳陽市機動車停車條例》第三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規(guī)定,擅自設置、撤除停車泊位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各自管理權限,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并處以每車位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同《湖南省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

第一百零五條 《岳陽市機動車停車條例》第三十七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岳陽市機動車停車條例》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擅自改變公共停車場使用性質、縮小使用范圍或者變公共停車位為專用停車位的,由相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每車位每日一百元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逾期不改正的,處以每車位每日一百元罰款。

第一百零六條 《岳陽市機動車停車條例》第三十八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岳陽市機動車停車條例》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不繳納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停車費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進行催繳,并可處一百元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處以一百元罰款。

第一百零七條 《岳陽市機動車停車條例》第四十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岳陽市機動車停車條例》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擅自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各自管理權限,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逾期未恢復的處以每車位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改正違法行為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在責令期限內不改正違法行為,或者改正不徹底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依法被查處兩次及以上的。

第十章 工商管理

《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一百零八條 《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三款規(guī)定在店外堆物、經營、作業(yè)的,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未將餐廚垃圾交給有資質的單位運輸、處置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逾期不改正,店外堆放、經營、作業(yè)占地面積不足1平方米的,餐廚垃圾運輸、處置量較少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逾期不改正,店外堆放、經營、作業(yè)占地面積1平方米以上5平方米以下的,餐廚垃圾運輸、處置量一般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逾期不改正,店外堆放、經營、作業(yè)占地面積5平方米以上的,餐廚垃圾運輸、處置量較大的;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兩次或以上的。

第一百零九條 《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罰款:

(三)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流動商販不在規(guī)定區(qū)域和時段經營的,處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拒不改正,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1次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拒不改正,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2次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違反該規(guī)定被依法查處2次以上的。

第十一章 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

第一節(jié)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年修正)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一百一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yè)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guī)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guī)定經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規(guī)定對從業(yè)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按照規(guī)定如實告知有關的安全生產事項的;

(四)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

(五)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或者未向從業(yè)人員通報的;

(六)未按照規(guī)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者未定期組織演練的;

(七)特種作業(yè)人員未按照規(guī)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yè)的。”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一)責令期限內改正違法行為的,適用一般處罰情形: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逾期未改正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逾期未改正,造成一定影響及危害后果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逾期未改正,造成較大影響及危害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逾期未改正,造成嚴重影響及危害后果的。

第一百一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yè)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二)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改造和報廢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

  (三)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和定期檢測的;

  (四)未為從業(yè)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五)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險性較大的海洋石油開采特種設備和礦山井下特種設備未經具有專業(yè)資質的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投入使用的;

(六)使用應當淘汰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的。”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一)責令期限內改正違法行為,未造成影響及危害后果的,適用一般處罰情形: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逾期未改正的。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逾期未改正,造成一定影響及危害后果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逾期未改正,造成較大影響及危害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逾期未改正,造成嚴重影響及危害后果的。

第一百一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zhí)行的,責令停產停業(yè)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逾期未改正,造成一定影響及危害后果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逾期未改正,造成較大影響及危害后果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逾期未改正,造成嚴重影響及危害后果的。

第二節(jié)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2014年修訂)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第一百一十三條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十九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生產的,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施工項目已開工,存在安全隱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發(fā)生一般安全事故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發(fā)生較大安全事故或較大安全事故以上等級安全事故的。

第一百一十四條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二十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二十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xù),繼續(xù)進行生產的,責令停止生產,限期補辦延期手續(xù),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辦理延期手續(xù),繼續(xù)進行生產的,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處罰。”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限期內能補辦延期手續(xù)的;逾期不辦理延期手續(xù)且未造成危害后果和影響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限期內能補辦延期手續(xù)但造成一定危害后果和影響的;逾期不辦理延期手續(xù)造成一定危害后果和影響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限期內能補辦延期手續(xù)但造成嚴重危害后果和影響的;逾期不辦理延期手續(xù)造成嚴重后果和影響的。

第一百一十五條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

處罰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二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

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接受轉讓的,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處罰。

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處罰。”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1、違法行為適用從輕處罰情形:施工項目已開工,存在安全隱患的。

2、違法行為適用一般處罰情形:發(fā)生一般安全事故的。

3、違法行為適用從重處罰情形:發(fā)生較大安全事故或較大安全事故以上等級安全事故的。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一百一十五條  本行政處罰基準中的以下含本數,以上不含本數。

第一百一十六條  本行政處罰基準實施后,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部門規(guī)章修改、刪除、增設處罰條款及處罰的,從其規(guī)定。

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中設定的行政處罰條款未納入本行政處罰基準進行標準細化的,由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大隊視違法事實、性質、情節(jié)及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參照本基準作出裁量結果。

第一百一十七條  本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一百一十八條  本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由岳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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