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6-13,岳陽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21次會議通過)
任命:馬曉春、孫宗凡、范素維(女)、黃曉寶、胡和芳、王軍、方陽、黎三定、龔石先、許偉軍、談衛(wèi)星、鄧三定、趙朝陽、張克、李陽春、涂大兵、蔣三妹(女)、陳維東、吳岳忠、榮旭霞(女)、黃在新、戴旻睿、楊珩、李文新(女)、胡賽武等25名同志為岳陽縣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岳陽縣人大常委會
2016-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