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縣委組織部2018年度
縣直部門決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 組織部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組織部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組織部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稱解釋
第一部分 岳陽縣委組織部概況
一、主要職能
負責對全縣黨的組織的管理,干部隊伍管理和監(jiān)督,制定或參與制定我縣組織、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等。。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中共岳陽縣委組織部部門決算包括機關本級決算,本單位部門由:干部辦、黨建辦、辦公室、公務員辦、干部教育辦、人才辦、干部督查辦、財務室等組成。
本單位沒有獨立核算的二級機構,因此本次決算公開的相關數據為2018年度本級決算和二級機構的匯總決算。
1、岳陽縣委組織部
第二部分 岳陽縣委組織部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見附表)
第三部分 岳陽縣委組織部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收、支總計337.83萬元,與2017年相比,收、支總計增加61.32萬元,增加22.18%。收入增減原因:人員變動及工資調整增加,黨建工作、干部駐村辦工作等相關活動的開展。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收入337.8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37.83萬元,比上年增加22.18%。占本年總收入1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337.8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37.83萬元,占本年總支出10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337.83萬元,與2017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61.32萬元,增加22.18%。收入增減原因:人員變動及工資調整增加,黨建工作、干部駐村辦工作等相關活動的開展。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總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337.83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61.32萬元,增加22.18%。收入增減原因:人員變動及工資調整增加,黨建工作、干部駐村辦工作等相關活動的開展。
(二)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337.83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65.62萬元,占78.63%。農林水支出72.21萬元,占21.37%。
(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326.95萬元,支出決算為337.8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3.33%。支出決算大于年初預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及工資調整增加,黨建工作、干部駐村辦工作等相關活動的開展。其中:
按經濟分類:工資福利支出229.47萬元,比上年增加24.83%。商品和服務支出82萬元,比上年減少11.53%。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中共岳陽縣委組織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37.83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55.83萬元,主要包括:按國家規(guī)定支出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yī)療費、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yè)服務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8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xù)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yè)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數為1.5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16萬元,完成預算的77.33%(因為岳陽縣實行公務用車改革,本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均為0輛),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厲行節(jié)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jié)約。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具體情況如下: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1.16萬元。公務接待23批次187人次。2018年“三公”經費決算比2017年減少0.96萬元(因為岳陽縣實行公務用車改革,本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均為0輛),我單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厲行節(jié)約,繼續(xù)嚴控“三公”經費。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全年預算申請到位和下達數量在98%,三公經費比預算節(jié)約16%;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隊伍清理整頓等工作穩(wěn)步推進,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深化;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有新舉措,新進展;組工部門自身建設成效明顯;社會效益、可持續(xù)影響和社會公眾滿意度達到了預期目標。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事業(yè))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中共岳陽縣委組織部機關(事業(yè))運行經費財政撥款決算82萬元。比2017年減少10.69萬元。收入增減原因:合理管控經費開支,確保每筆開支都依據依規(guī)。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情況
本年度政府無政府采購支出。
(三)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本單位年末無車輛(因為岳陽縣實行公務用車改革,本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均為0輛)。年末無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年末無單價10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四)人員情況
2018年中共岳陽縣委組織部機關人員編制28個,實際26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是指用于人大、政協、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發(fā)展與改革事務、統(tǒng)計信息事務、財政事務、稅收事務、審計事務、人力資源事務、紀檢監(jiān)察事務、商貿事務、工商行政管理事務、質量技術監(jiān)督與檢驗檢疫事務、民族事務、檔案事務、民主黨派及工商
農林水支出(類):是指用于農林水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guī)定發(fā)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yè)技術等級
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yè)單位艱苦邊遠地區(qū)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qū)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伙食補助費:反映單位發(fā)給職工的伙食補助費,如誤餐補助等。
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yè)單位繳納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yī)療保險費。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yè)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yī)療等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yè)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guī)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guī)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yè)工作并按規(guī)定參加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后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zhàn)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guī)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物業(yè)管理費:反映單位開支的辦公用房以及未實行職工住宅物業(yè)服務改革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宿舍等的物業(yè)管理費,包括綜合治理、綠化、衛(wèi)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fā)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tǒng)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guī)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勞務費:反映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鐘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評審費等。
委托業(yè)務費:反映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yè)務而支付的委托業(yè)務費。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其他交通費用: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生活補助:反映按規(guī)定開支的優(yōu)撫對象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退役軍人生活補助費,行政事業(yè)單位職工和遺屬生活補助,因公負傷等住院治療、住療養(yǎng)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長期贍養(yǎng)人員補助費,由于國家實行退耕還林禁牧舍飼政策補償給農牧民的現金、糧食支出,對農村黨員、復員軍人
獎勵金:反映政府各部門的獎勵支出,如對個體私營經濟的獎勵、計劃生育目標責任獎勵、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
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如嬰幼兒補貼、職工探親旅費、退職人員及隨行家屬路費、符合條件的退役回鄉(xiāng)義務兵一次性建房補助、符合安置條件的城鎮(zhèn)退役士兵自謀職業(yè)的一次性經濟補助費、對農戶的生產經營補貼、保障性住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