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岳陽縣總工會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岳陽縣總工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岳陽縣總工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決算情況說明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稱解釋
第一部分 岳陽縣總工會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①根據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遵照《工會法》、《工會章程》和全國總工會、湖南省總工會確定的工會工作指導方針和任務,圍繞大局,結合岳陽縣實際,指導全縣工會工作。
② 貫徹執(zhí)行全總、省總的決議,依法組織和指導各級工會履行維護、建設、參與、教育等社會職能,組織開展工會各項工作;領導縣總直屬單位的工作。
③對有關職工利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上級政府和工會反映職工群眾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訂;對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事件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④負責工會理論政策研究,監(jiān)督《工會法》、《工會章程》的貫徹執(zhí)行,研究指導工會自身改革和建設,指導基層工會組織職工開展各項工作,建立健全調整勞動關系、維護職工勞動權益的平等協(xié)商制度和集體合同制度。
⑤協(xié)助管理下級工會的領導班子,監(jiān)督直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負責基層工會領導干部的培訓工作。
⑥受政府委托,承擔省、市、縣勞模的推薦、評選、管理工作,負責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的推薦、管理工作。
⑦負責工會經費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研究制定工會組織興辦職工勞動福利事業(yè)的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
⑧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岳陽縣總工會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和民主權利的群團組織,按岳縣委2002-54號文件機構編制規(guī)定批準為正科級單位。縣總工會設7個內設機構:辦公室、組織民管部、法律保障工作部、財務部、經濟工作部、女工部、費審查委員會、女工委員會(女工部);2個下屬單位:工人文化宮、困難職工幫扶中心。行政編制11名,事業(yè)編制11名,三性用工4名。2018年末實有人數36人,其中在職22人,離退休10人,職業(yè)化工作者4人。
第二部分 岳陽縣總工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見附表)
第三部分 本單位沒有獨立核算的二級機構,因此本次決算公開的相關數據為2018年度本級決算和二級機構的匯總決算。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總收入決算數251.62萬元,總支出決算數251.62萬元。
總收入與上年決算數減少了20.77萬元,減少了8.25%,主要原因是減少了勞模、工會職工之家建設經費等。
總支出與上年決算數減少了20.77萬元,減少了8.25%,主要原因是減少了與收入減少部分相對應的支出。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總收入決算數251.6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51.62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占比1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支出決算數251.62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38.99萬元,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48.8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63.81萬元。工資福利支出占比55%,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占比19%,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占比26%。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51.62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51.62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與上年決算數減少了20.77萬元,減少了8.25%,主要原因是減少了勞模、工會職工之家建設經費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與上年決算數減少了20.77萬元,減少了8.25%,主要是減少了與收入減少部分相對應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51.6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51.62萬元。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占本年支出的比重是10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與上年決算數減少了20.77萬元,減少了8.25%,主要原因是減少了勞模、工會職工之家建設經費等。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51.6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51.62萬元。基本支出占比10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51.62萬元,與年初預算數減少56.89萬元,其中:基本工資86.93萬元,津貼補貼52.06萬元,住房公積金16.07萬元,撫恤金0.7萬元,退休費40.5萬元,醫(yī)療費1.54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5萬元,辦公費4.12萬元,印刷費6.9萬元,手續(xù)費0.16萬元,水費0.27萬元,電費2.45萬元,郵電費1.04萬元,物業(yè)管理費5.47萬元,差旅費3.52萬元,公務接待費3.51萬元,勞務費5.03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2.83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52萬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減少了勞模、職工之家等經費。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51.62萬元,占總支出100%,其中:人員經費202.8萬元,占比80%,公用經費48.82萬元,占比20%。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三公”經費決算數為3.51萬元,2018年“三公”經費決算比2018年初預算數減少3.4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數為0萬元,與年初預算數無變動;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3.51萬元,與年初預算數減少3.49萬元;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數為0萬元,與年初預算數無變動。 “三公”經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guī)定》,嚴控公務用車管理,進一步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
2018年“三公”經費決算數為3.51萬元,2018年“三公”經費決算比2017年決算數減少2.77萬元,減少了8.25%。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數為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無變動;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3.51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減少2.77萬元,減少了8.25%;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數為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無變動。 “三公”經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guī)定》,嚴控公務用車管理,進一步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公務接待費 3.51萬,公務接待87批次875人次。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因岳陽縣實行公務用車改革,本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均為0輛。
(3) 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 0萬元,因公出國(境)團組數 0 個,因公出國(境)人次 0 人。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因此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
九、關于2018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本部門對部門整體支出進行預算績效管理,基本完成績效目標,已完成績效評價報告。
(1)部門整體績效情況說明
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門整體績效表目標251.62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支出202.8萬元,公用經費支出48.82萬元。
我單位深入開展基層結對幫扶、精準扶貧、慰問困難職工,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推進職工文化建設,擴大職工書屋建設覆蓋面,創(chuàng)建市級模范職工之家,開展勞動競賽,技能比武,提升職工技術水平;加強紀檢、經審監(jiān)督管理職能,各項工作均基本完成績效目標。
(2)部門重點績效評價情況:本單位沒有重點績效評價項目。
十、其他重要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8.82 萬元,比2017 年減少14.53萬元,降低29%。主要原因是:減少了勞模、工會職工之家建設經費等。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本部門2018 年度無政府采購支出。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 輛、一般公務用車0 輛、一般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 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 臺(套),單價100 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è)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使用基金。
4、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5、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7、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8、“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9、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zhàn)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