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縣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自評報告
(主管部門參考)
評價類型:項目實施過程評價□ 項目完成結(jié)果評價□
項目名稱 城市低保
項目單位 縣社會救助局
主管部門 縣民政局
評價方式:部門(單位)績效自評
評價機構(gòu):部門(單位)評價組
報告日期: 2019 年 5 月 20 日
岳陽縣財政局(制)
一、項 目 基 本 概 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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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吳京向 |
聯(lián)系電話 |
13874012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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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地址 |
縣社會救助局 |
郵 編 |
41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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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起止時間 |
2018年 1 月起至 2018 年 12 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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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安排資金 (萬元) |
2482.2 |
實際到位資金 (萬元) |
2482.2 |
實際支出 (萬元) |
2482.2 |
結(jié)余(萬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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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財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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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財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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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財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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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財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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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財政 |
2283.2 |
省財政 |
2283.2 |
省財政 |
2283.2 |
省財政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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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財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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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財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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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財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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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財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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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區(qū)財政 |
199 |
縣市區(qū)財政 |
199 |
縣市區(qū)財政 |
199 |
縣市區(qū)財政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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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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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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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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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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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項目支出明細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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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內(nèi)容 |
實際支出數(shù) |
會計憑證號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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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
1904210 189099 181890990 |
1月1# |
一月份城市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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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990 |
2月1# |
二月份城市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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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480 |
3月1# |
三月份城市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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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410 |
4月1# |
四月份城市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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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520 |
5月1# |
五月份城市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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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7860 |
6月1# |
六月份城市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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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9920 |
7月1# |
七月份城市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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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120 |
8月1# |
八月份城市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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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1380 |
9月1# |
九月份城市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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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2240 |
10月1# |
十月份城市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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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5610 |
11月1# |
十一月份城市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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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2420 |
12月1# |
十二月份城市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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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計 |
24821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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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項目績效自評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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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績效定性目標及實施計劃完成情況 |
預(yù) 期 目 標 |
實際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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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困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應(yīng)保盡保,應(yīng)退盡退,陽光透明,維護社會的公正和穩(wěn)定,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基本權(quán)利。 |
應(yīng)保盡保,應(yīng)退盡退。體現(xiàn)了公平公正公開的工作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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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績效定量目標(指標)及完成情況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指標內(nèi)容 |
指標(目標)值 |
實際完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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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產(chǎn)出指標 |
數(shù)量指標 |
全年累計發(fā)放94474人次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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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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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zhì)量指標 |
應(yīng)保盡保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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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實事任務(wù)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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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指標 |
按月按時發(fā)放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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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標 |
全年發(fā)放2482.2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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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效益指標 |
經(jīng)濟效益 指標 |
幫助了困難群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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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效益 指標 |
維護社會的公正和穩(wěn)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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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基本權(quán)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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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tài)效益 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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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wù)對象滿意度 指標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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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自評綜合得分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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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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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評價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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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職稱/職務(wù) |
單 位 |
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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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干保 |
縣民政局局長 |
縣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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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六軍 |
縣民政局副局長 |
縣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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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京向 |
縣社會救助局局長 |
縣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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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組組長(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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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單位意見: 項目單位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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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意見: 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填報人(簽名): 彭狄武 聯(lián)系電話:13874012492
五、評價報告綜述(文字部分) (一)項目基本概況 (二)項目資金使用及管理情況 (三)項目組織實施情況 (四)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jié)論 (五)項目主要績效情況分析 (六)主要經(jīng)驗及做法、存在問題和建議 (七)附件 |
岳陽縣民政局城市低保
2018年度項目績效報告
根據(jù)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岳陽縣人民政府關(guān)于全面推進預(yù)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岳政發(fā)〔2016〕14號)和《岳陽縣財政局關(guān)于開展2016年度財政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岳縣財發(fā)【2017】 26 號文件精神的要求,岳陽縣救助局對“岳陽縣2018年度城市低保救助專項資金”開展績效評價,現(xiàn)將評價結(jié)果報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單位基本情況。
岳陽縣位于湖南省東北部,全縣域總面積2716.12平方公里,下轄12個建制鎮(zhèn)、8個鄉(xiāng),全縣總?cè)丝?5萬人,其中城鎮(zhèn)人口15萬,農(nóng)村人口60萬。岳陽縣社會救助局是縣民政局下屬二級機構(gòu),是專職履行社會救助職能的工作部門。設(shè)綜合信息、城市低保、農(nóng)村低保、五保供養(yǎng)和醫(yī)療救助等5個股室。主要承擔城鄉(xiāng)低保、五保供養(yǎng)、醫(y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方面的工作。2018年我局根據(jù)《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wù)院令[2014]649號)、《民政部關(guān)于印發(fā)〈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的通知》民發(fā)﹝2012﹞220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關(guān)于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湘政發(fā)﹝2015﹞31號的文件精神,全年累計發(fā)放城市低保救助金額2482.2萬元,累計保障43930戶、94474人次;
2、項目的實施依據(jù)。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wù)院令[2014]649號);
●《民政部關(guān)于印發(fā)〈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的通知民發(fā)﹝2012﹞220號;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guān)于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湘政發(fā)﹝2015﹞31號;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guān)于全面推進預(yù)算績效管理的意見》(湘政發(fā)〔2012〕33號);
●岳陽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印發(fā)岳陽市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岳政發(fā)﹝2013﹞15號;
●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岳陽縣人民政府關(guān)于全面推進預(yù)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岳政發(fā)〔2016〕14號);
●《岳陽縣財政局關(guān)于開展2016年度財政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岳縣財發(fā)【2017】 26 號;
●岳陽縣民政局關(guān)于印發(fā)《關(guān)于印發(fā)全縣低保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岳縣民發(fā)﹝2018﹞18號。
3、項目基本性質(zhì)、用途和主要內(nèi)容、涉及范圍。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在政府的主導下,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一項面向弱勢群體的救助行為。其目的是將一部分生活處于低收入甚至貧困狀態(tài)的城市弱勢群體納入保障體系之中,通過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他們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以緩解其因病因殘而無法維持基本生活能力,防止其因殘返困、因病致貧,增強自我保障和生存能力,是一項社會公益性事業(yè),有利于維護社會的公正和穩(wěn)定,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基本權(quán)利。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主要包括城市低保、敬老院、光榮院和福利院撥款;救助程序主要分為本人申請、居委會受理、民政辦審核、縣救助局審批四個環(huán)節(jié)。覆蓋全縣20個鄉(xiāng)鎮(zhèn)、34個居委會、四個縣直機構(gòu)的15萬城市戶口群眾。
二、項目資金使用及管理情況
1、項目資金到位情況分析。2018年我縣城鄉(xiāng)低保經(jīng)費實際到位資金2482.2萬元。
2、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分析。我縣2018年內(nèi)累計發(fā)放城市低保救助金額2482.2萬元,累計保障43930戶、94474人次;
3、項目資金管理情況分析。我縣城市低保救助資金實行專帳專戶管理,財務(wù)管理制度健全,執(zhí)行情況良好,經(jīng)常配合審計部門組織檢查,保證制度的有效實施,無明顯違反財務(wù)管理和財經(jīng)紀律情況發(fā)生。會計核算真實完整,項目資金支出和原定用途、預(yù)算批復用途相符,支出符合國家財經(jīng)法規(guī)和財務(wù)管理制度規(guī)定;資金撥付程序規(guī)范,資產(chǎn)管理制度健全,定期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嚴格確保項目質(zhì)量;財務(wù)管理按規(guī)定執(zhí)行,符合有關(guān)財務(wù)會計管理規(guī)定。隨著財務(wù)制度的不斷完善,資金使用率也不斷提高。
三、項目組織實施情況
1、前期準備。為使績效評價工作順利開展,縣民政局成立績效評價工作組,負責績效評價的組織管理和實施工作。工作組構(gòu)成如下:
組 長:李君梅
副組長:彭六軍
成 員:吳京向、許志榮、蔡正華、彭狄武、龍石根
2、組織實施。
●5月14日,成立績效評價工作組,召開績效評價工作會議;
●5月20日——5月29日,審查資料文件,審核相關(guān)數(shù)據(jù),開展調(diào)查走訪。
●6月3日——7日組織項目實施單位填報《岳陽縣城市低保救助項目基礎(chǔ)數(shù)據(jù)表》和撰寫《績效評價報告》,并匯總裝訂成冊(包括電子文檔)。
●6月10日——6月14日,績效評價工作組根據(jù)績效自評報告等材料進行分析,形成評價結(jié)論并上報。
四、項目績效情況
我縣高度重視城市低保工作,及時制定出臺了《關(guān)于印發(fā)岳陽縣城鄉(xiāng)低收入家庭經(jīng)濟狀況核定實施細則的通知》岳縣政辦﹝2013﹞9號和民政局關(guān)于印發(fā)《關(guān)于印發(fā)全縣低保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岳縣民發(fā)﹝2018﹞18號,并注重強化措施,規(guī)范運作。
一是控制保障比例,規(guī)范低保程序。榮家灣鎮(zhèn)城市低保保障比例由原來的7.5%降到6.5%,其他13個鄉(xiāng)鎮(zhèn)保障比例原則上保持不變。各鄉(xiāng)鎮(zhèn)嚴格按照個人申請、入戶調(diào)查、民主評議、張榜公示、信息核對、集中審批的程序,確定低保對象,杜絕將低保名額分配到居民小組。同時要加強動態(tài)管理和清理力度,確保低保對象有進有出。
二是嚴格信息核對,收集整理資料。重新對低保對象家庭成員的戶籍、社保、車輛、工商、房產(chǎn)、住房公積金等進行核對,按照“一戶一檔”的要求,完善低保對象家庭成員基礎(chǔ)信息,收集整理審批資料,逐個鄉(xiāng)鎮(zhèn)疏理,逐個居委會完善。
三是加大整治力度,實現(xiàn)應(yīng)退盡退。堅決杜絕城鄉(xiāng)低保中的“人情保”、“關(guān)系保”、“錯保”等現(xiàn)象的發(fā)生,重點清退以下八類對象:①享受退休(含大小集體退休)待遇的;②子女在行政事業(yè)單位任職、高效益企業(yè)就業(yè)及條件較好的;③大中專畢業(yè)已就業(yè)的;④已經(jīng)死亡的;⑤年齡在50歲以下無特殊原因享受城鄉(xiāng)低保滿一年以上的;⑥生活水平明顯高于普通家庭的;⑦被舉報的;⑧財政供養(yǎng)人員。
五、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一)存在的問題。
1、城鄉(xiāng)低保名額有限,矛盾突出,壓力較大。雖然今年進行了動態(tài)管理,納入了一部份困難家庭,但要求享受城鄉(xiāng)低保家庭較為突出,工作開展難度高,社會壓力較大。
2、社區(qū)監(jiān)督管理機制不健全,申請人在申請低保過程中瞞報收入情況,部分隱形收入上報不如實。導致社區(qū)對申請人家庭收入進行調(diào)查了解時難以掌握,造成部分收入超標家庭人員被納入低保。
3、低保政策的宣傳力度不大,導致工作人員對城市低保政策“吃不透”,時有群眾因不了解低保政策上訪的情況發(fā)生。
4、城市居民家庭收入難以界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所獲得的貨幣和實物收入的總和,它包括了經(jīng)營性收入、工資性收入、財產(chǎn)性收入和轉(zhuǎn)移性收入四大項。由于收入多元化,臨時工收入帶有很大的隱蔽性等原因,實際收入難以跟蹤測算。
下一步城市低保股將進一步加大城市低保家庭信息對比的力度,對現(xiàn)有保障對象的家庭成員信息和民政部信息系統(tǒng)進行完善,盡快建立家庭信息平臺,與省人社、公安、民政、財政、工商、稅務(wù)七大數(shù)據(jù)對接, 加強政策宣傳,努力實現(xiàn)“應(yīng)保盡保,應(yīng)退盡退”的工作目標。
岳陽縣社會救助局
2019年5月20日